日前,有媒体在最高法主办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搜索发现,有不少地方政府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比如搜索“遵义县新舟镇”得到的结果显示,该镇政府在2015年被遵义市中级法院判令支付重庆某建筑公司102万元工程款,截至目前该案“全部未履行”,该镇政府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其他类似的还有“洛阳市西工区”“奉新县”等。
地方政府之所以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归根结底还是判决的执行不够硬,因为种种原因对政府部门网开一面。对于这些政府“老赖”,有关规定应该硬起来。
此前有不少政府欠债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得到了迅速解决。但解决地方政府的执行难问题不能主要靠媒体,这等于给大家一个负面激励,不相信司法渠道,而相信“按闹分配”。这将损害依法治国的真正落实。
(《南方周末》8.8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