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抗癌靶向药,却在进入医保后消失了!》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据一些癌症患者介绍,很多肿瘤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反而在医院“消失”,开不到了。
医保控费被认为是抗癌药“消失”的重要原因。抗癌药纳入医保后,因患者用药量大、总费用高,对医保造成很大压力,医院就不愿采购抗癌药。有专家也曾表示,抗癌靶向药进入医保,“这会给医保造成更大的压力,也会使患者更用不上药”。另外,药占比考核也被认为是原因之一。
同时,医院方面保障医保抗癌药供应的积极性有多高,也是值得注意的问题。过去公立医院有15%的药品加成,自然愿意销售药品,如今取消了药品加成,医院销售抗癌药的积极性有可能下降。此外,相关药企是否按照谈判约定及时、足额供应抗癌药,这个问题也需要调查摸底。
有关文件已明确禁止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理由影响医保抗癌药供应。因此,对于政策落实比较慢的地方,应该限定落地时间,或者进行专项督查。在医保基金压力大的地方,应当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调整控费政策来解决。而要想调动医院采购供应抗癌药的积极性,应该纳入绩效考核来倒逼。有关方面只有深入调查、对症下药,才有望真正解决问题。
(《齐鲁晚报》7.2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