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城里老师违纪犯错就往咱乡村学校调?到乡村任教什么时候成了一种处罚手段?而且受到处分的城里老师似乎也比乡村一般的老师高出一截,还得安排到离城区最近的学校?”近日,一篇题为《城里老师犯错,咋就往咱乡校调?》的文章,经媒体刊登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作者为一名农村基层教师,他在文章中提到:近日,他所在的乡村学校又迎来了一名城里老师。之所以说“又”,是因为3年前,也是一个学期的中途,来过3名城里教师(去年已经调回了)。两次都是因为城里老师“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而受处分调来的,只不过上一次并没有指派到具体的学校,只是叮嘱中心学校妥善安置,以免给城里的领导带来麻烦。而这次则是在处分的通报文件中讲得很具体,直接指派到乡镇里离城区最近的一所小学。
从基层教师的反映看,把调往农村学校作为惩罚手段的做法,并非个例。这种惩罚,就是把在农村学校工作定位为比城市学校低一等,派往乡村是惩罚,调到城市是奖励,这严重影响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也让乡村教育长期处于低水平维持状态。国家必须改变这种把调往乡村工作视为惩罚的教师管理、处罚办法,督促地方政府重视乡村教育,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投入,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
吊诡的是,对于把城市违规教师调往乡村工作,包括很多教师,也是“认同”的——不调往乡村工作,难道要调到省里去?有这种“认同”并不奇怪,因为乡村学校工作环境艰苦,到乡村学校工作在现实中就好比是“发配”“流放”。事实上,不止惩罚城市违规教师有“调往乡村学校工作”的处罚措施,就是推进义务教育教师“轮换”,也存在把城市学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轮换”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情况。这完全背离轮换的本意,轮换是要求所有教师均轮换,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乡村学校是教育的基层,但基层不等于低端,办好乡村学校,必须加强乡村学校师资建设。从道理上讲,要让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应该做到乡村教师待遇高于城市学校,我国国家层面也曾对此做出部署。但是,在我国乡村地区,地方政府并不真正重视乡村教育,而是把更多精力用到办城镇学校上。这让乡村教师看不到发展的希望,能离开乡村的学生也尽量选择到城市读书,这导致乡村学校日益萎缩。
“城里老师犯错调乡下”,背后正隐藏着这样的逻辑。一个城里老师犯错了,就向乡村“发配”;一个乡村教师犯错了,又该如何“发配”?因此,“城里老师犯错调乡下”不但涉嫌歧视乡村教师,而且涉嫌忽视制度,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体现。希望类似“发配式处罚”到此为止,不要再有了。
网友说
舟行万里:发现问题,关键是怎么解决问题。这种“发配”会伤害边缘中学教师的心灵,违规教师就应当严厉处罚,不要以邻为壑,干扰本已薄弱的乡村学校。
基层教师:“犯错就会被罚到农村去”,给社会各界如此明确的信号,带给农村教育和农村学校的是雪上加霜。家长们只会对乡村教育越来越悲观失望,就会“用脚投票”,努力创造条件将孩子送到城里学校去就读。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教育“空心化”现象只怕会愈演愈烈。
(民生周刊、现代快报微信公众号 7.1 熊丙奇 毛建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