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申领驾照。为了方便司机在其他签约国驾车,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国际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允许持有其他国家签发的驾照的驾车人在其境内驾车。
为了解决语言障碍,联合国还制定了一个办法,即由各缔约方政府授权其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约中规定的式样,向已经在本国拥有合法驾照的驾驶员签发一种证明文件,其用途主要是帮助其他国家的警察读懂驾驶员的姓名、地址、准驾车型等必要信息。这个证明文件在公约中被称作“International Driving Document”(简称IDD),翻译成中文就是“国际驾照”。该驾照文件上译有8种语言。
也就是说,听起来“高大上”的国际驾照不过是证明本国驾照资格的多语种翻译文件,它本身并不是驾照,不能单独使用,必须和驾驶员所持的本国驾照同时使用才有效。根据公约规定,驾驶员可以凭国际驾照和本国驾照在加入了国际公约的180多个国家和地区行驶。
尽管国际驾照上有汉语,但中国内地并未加入该公约,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办理国际驾照。
(京报网 5.24 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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