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发生在成都的“捐献遗体需家属自行取回骨灰”一事,让人们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家住四川筠连县山区、生活贫困的杨女士身染绝症。因在治疗过程中得到爱心资助,三年前,她临终时决定捐献遗体。经当地红十字会联系,成都医学院成为其遗体接收、使用单位,并与杨女士的父亲约定“三年为期”。
今年4月,杨父希望可以让女儿入土为安,却被告知:遗体已于2018年火化,骨灰暂时存放在院里,家属随时可自取。杨家地处深山,杨父家贫年迈,自取骨灰困难重重。院方虽然合规,却没有人情味,也未尽到责任。日前,院方称将护送杨女士骨灰回乡,一定让家属感受到温暖。
遗体捐献者被尊称为“大体老师”,没有他们无私捐献,往小里说就完不成对医学生的培养,往大里说则是缺失了守护生命的重要一环。
对捐献者家属表达感谢和敬意,不能仅停留在发证书表扬和追思等务虚层面,而是要真正替捐献者关爱他们在世的亲人,把温暖和敬意落到实处。比如,在制度上规定对捐献志愿者和家属可以优先看病、优惠拿药,在民政优抚上获得一定的政策倾斜等等。总不能每次都是上了新闻,被网友谴责后,因着新闻热度才有了处理的温度。这种“嗟来之温”只会让人更寒心。
近年来,我国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比例和数量大幅提升,但仍然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在此背景下,应该加快制定完备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改变现在各省市各自为政的局面。同时,如何更人性化、更细致周到地做好善后工作,让逝者安息、生者安心,不仅是遗体接收使用单位要思考的问题,更应是红十字会职责所在。温暖的善后,其实也是对越来越多愿意捐献遗体、捐献器官公民最好的安慰。
(北京日报客户端 5.23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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