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十四岁时,父亲朱松去世。朱松去世前将母子俩托付给好朋友刘子羽。刘子羽曾经担任沿江安抚使,为人仗义大气,很快为朱熹母子俩安排好了生活。
朱熹做官后,刘子羽已经去世,他的夫人卓夫人希望朱熹出面帮自己小儿子刘玶谋一个好差事。朱熹深思熟虑之后,委婉地向卓夫人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找个差事没问题,但不能找好差事。为什么呢?孩子刚刚出道,最好从最低的职位干起,这样才可能成就他未来的大事业。如果刚一踏上社会就占据好位置,一没经验,二没资历,三无才干,就会成为别人进攻的靶子,反倒会害他一辈子。
这不是变相推托,而是朱熹的一片苦心。作为理学名家,朱熹对理学大家程颐的人生三不幸理论有着深切的体味,还将这段名言编入自己的《小学》里。与一般人的观点不同,程颐认为,毁掉一个年轻人未来的三件事:少年登高科;席父兄之势为美官;有高才,能文章。大抵少年出大名、得大位的人,很少有好下场。这类年轻人最大的心理危机就在于:得志就得意,失意就丧志,一旦遭遇挫折,很快就折戟沉沙,不是英年早逝,就是一蹶不振,沉沦终生。
作为刘家的世交,朱熹当然更了解刘玶的个人情况。刘玶生长于富贵厚实之家,出道就得个好职位,上上下下不是他爷、他爹的下属就是朋友,别人肯定会很好地罩着他,好事有份,坏事无缘,只得奖励,不背黑锅。即便犯点什么错,上级不愿意提醒,下级又不敢批评。几年下来,刘玶眼中,除了最高长官,就会目中无人。如果一出错,必然就是大错特错,无可挽回。
由此看来,朱熹不仅知恩感恩,懂得情义无价,而且更知道理之所在,不会一味还人情,不顾原则,不计利害。可以说,朱熹的报恩行为通于情,达于理,算得上中情中理的典范。
(《深圳特区报》5.7 刘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