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城市概念来自于欧美国家的城市研究,是以城市居住人口是否减少作为评价标准,居住人口减少的城市称之为收缩城市。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城市都是城镇型政区,城市的辖区是以城镇形态为主,居住人口基本就是生活在城镇的人口,不包含居住在农村的人口。
中国城市是个行政区划,其中既包括城镇区域,也包括农村区域。通常我们在说一个城市的人口规模时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行政辖区内的所有人口,二是指城市的城区人口。随着城镇成为人类经济活动高度聚集的场所,城区人口规模才真正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实力,城区人口的增减才真正反映城市发展的活力,因此城区人口应该是衡量中国城市是否收缩的评价指标。
然而,在一些关于中国城市人口收缩的文章中,将城市的辖区人口作为城市是否收缩的评价指标了。因为在城市辖区人口中包括了大量农村人口,所以辖区人口的增减并不能反映出城市经济发展的真实状况。
随着经济发展,人口流动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达2.44亿,占人口总量的17.55%。人口流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只要有人口流动,就会有人口流出和流入地区,不可能实现人口的空间绝对均衡。因此,将城市作为区域概念使用时,城市的人口流动并不是大问题。相反,人口流动是要素在空间上的再配置,是实现区域均衡发展的必要手段。
在研究收缩城市时,明确以城区人口而不是城市辖区人口作为评价指标后,我们发现,中国还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绝大多数城市的城区人口总量还处于增长过程中,收缩的比例还不高。在全国2236个县市(设区的市为市辖区的城镇人口加总,剔除区划变动的县市)中,“五普”“六普”期间城镇人口出现减少的县市有152个,仅占总量的6.8%。
如果我们将尺度从城市整体缩小到城市的组成单元,以街道为单位分析常住人口变化,结果就会出现较大的改变。北上广是本世纪以来中国人口增长最快的几个城市,但是如果我们以街道尺度考察人口变动时会发现,北上广中心城区一些街道的常住人口也出现下降,其中上海中心城区的街道超过一半在“五普”“六普”期间出现人口下降,北京和广州也分别达到30.5%和27.6%。
显而易见,城市城区局部区域出现人口减少不能完全说明城市发展活力下降、城市吸引力降低乃至城市处于收缩状态,由此以城区局部区域人口变化来衡量城市是否收缩也不准确。
(《北京日报》4.29 范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