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教育,有个震撼人心的故事。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小女孩告诉妈妈,她认识礼品盒上“OPEN”的第一个字母“O”。
这位妈妈不是像中国大多数母亲那样高兴得合不拢嘴,而是非常吃惊,问孩子,你怎么认识的?伊迪丝说,是幼儿园老师薇拉小姐教的。
我们的思维是应该感谢薇拉小姐教学有方,能教会3岁孩子认字,多不容易呀!
而这位母亲竟然反其道而行之,一纸诉状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
这位母亲的理由是,我的女儿在认识O之前,能把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然而自从劳拉三世幼儿园教她识读了26个字母,伊迪丝便失去了这种能力。她要求该幼儿园对这种后果负责,赔偿伊迪丝精神伤残费1000万美元。
所有人都认为这位母亲疯了。最后的结果出人意料:劳拉三世幼儿园败诉。据说是陪审团的23名成员被这位母亲在辩护时讲的一个故事感动了。
母亲说,我曾到东方某个国家旅行,在一个公园里见过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膀,一只完好无损。剪去翅膀的被放养在一片较大的水塘里,完好的一只被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当时我非常不解,就请教那里的管理人员。他们说,这样能防止它们逃跑。我问为什么?他们解释,剪去一边翅膀的无法保持身体平衡,飞起后就会掉下来;在小水塘里的,虽然没被剪去翅膀,但起飞时会因没有必要的滑翔路程,只好老实地待在水里。
这位母亲继续说,当时我非常震惊,震惊于东方人的聪明。可是我也感到非常悲哀,为两只天鹅感到悲哀。今天,我为我女儿的事来打这场官司,是因为我感到伊迪丝变成了劳拉三世幼儿园的一只天鹅。他们剪掉了伊迪丝的一只翅膀,一只想象的翅膀,人们早早地就把她投进了那片小水塘,那片只有ABC的小水塘。
(《北京文学》2019年第2期 张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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