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
旅馆,是我对某种生活状态的冥想。
七年前,我在这个城市养成了一个习惯,一个月里,我要选择同城的一家旅馆去住上几宿,随身带的,就是一把剃须刀。
我寄生在这个城市,陪伴着它,已二十多年。我不能说,我熟悉它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洞穿了它每一扇窗户下的秘密,但我在黑夜里几乎可以闭着眼睛穿过一条没有路灯的小巷。有很多老馆子,成为我的个人食堂。还有消逝的老澡堂,冲洗过我一去不再的忧伤与污浊之身。
我有时觉得,这城市就是为我这一生量身定做。不过,这种想法也往往随气候和情绪而改变。比如,有时在小城雾天里行走,望着雾中影影绰绰的人影,感觉自己是一个突然闯进来的异乡人。等大雾散去,我才梦游一般回到了城市。我对这个城市的感受,亲热而隔膜,热情而寡淡。
身在家中,我有时感觉也是住在旅馆的微微恍惚。有几次,我在马路上努力回想一些亲人的样子,却模糊了,我想把自己与家隔一条河流来重新打量。
这一生,路过人间,我也是打了几瓶酱油最终要告别的人,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么,就让我漂泊的感受,再强烈一点。
自我养成了每月在同城旅馆居住几晚的习惯后,我的一些生活方式回到了从前。比如住在旅馆里,我看电视连续剧会入迷,要是在家里,我会带着轻蔑的表情。我按时刷牙,洗澡,呼呼大睡。有时,我也在孤灯下,用手去摩挲着墙壁,无非是想留下我的印记与气息。有次我半夜起来,看见床头柜上,居然有一行模糊小字:卢小妹儿、张三娃在此一住。是一对私奔的恋人、情侣,还是一对乡下进城卖了鸡鸭蔬菜不能赶回去的夫妻?
我住的那些旅馆,大多是寻常人家开的私人小旅店,这让我有一种身在古代的感觉:灯光昏暗,蒸笼里的肉包子冒着热气,一条狗吐出舌头……一旦在外居住,我提前就关了手机。
当我住在旅馆想家时,我会在半夜趿拉着拖鞋跌跌撞撞回家,那时感到特幸福,我不是一个流浪的人,我是有家的。在家中,哪怕黑灯瞎火,我依然能找到牙膏牙刷、酱油、味精。
在那些旅馆里,我还结交了不少乡下人、小生意人、自称是流浪艺术家的人、催款逃债的人……有一回,我居然碰到了一个每天坚持写一首诗的流浪诗人,他为我在小旅馆里朗诵了一首新鲜出炉的诗,喝着啤酒啃着卤鸭肉,我们都热泪盈眶了。
(《工人日报》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