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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

    将未成年人节目纳入法治轨道

    《 文摘报 》( 2019年04月18日   01 版)

        当你看到小朋友浓妆艳抹、扮作成年人模样,在节目中“成熟地”表演,甚至大谈婚恋、金钱、时尚品牌等话题时,肯定会感到惊讶甚至不适。然而,为了吸引眼球,一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却瞄准未成年人,大肆包装童星,炒作明星子女。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前不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对未成年人节目的制作、传播、监管和法律责任作了详细规定。包括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等细节条款。这一规定将于4月30日起正式施行。

     

        炒作童星、“消费”未成年人,助长“尽早出道、尽快成名、尽量变现”等急功近利的心态,也影响了社会风气。在利益驱动下,娱乐文化工业流水线开足马力,各类童星培训学校、经纪公司、演艺公司、节目平台之间“配合默契”,源源不断“制造”童星。一些节目逐渐偏离了行业规则,甚至不惜迎合低级趣味而突破底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得到全方位保护。身处互联网时代,纷繁多样的节目内容为青少年成长构建了一个特别的信息环境,对此不容小视。对于内容生产者和传播者而言,必须更加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要加强创新,多出品符合未成年人身心成长规律的好节目,播撒积极向上的价值理念。

     

        (《人民日报》4.16 涂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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