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春兰、袁善仪在2018年第5期《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说,“净身出户”协议是夫妻双方基于物权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净身出户”协议不是一般民事协议,而是离婚协议的一种类型,不具有单独可诉性。司法裁判时,应当依据婚姻法、民法、合同法、侵权法的相关规定综合判断其效力是否存在,应当作为离婚诉讼附带的财产分割争议一并审理,坚持个案裁判结果公平,尤其注意保护婚姻弱势一方和平衡夫妻双方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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