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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坐电梯要付费:太荒谬

    《 文摘报 》( 2018年11月13日   02 版)

        近日,江苏省睢宁县某小区的陶女士向媒体反映,他们每月交了物业费还是不能乘坐电梯,坐电梯还要单独按次刷卡收费,0.15元一次。物业管理处表示,这是经过物价局审批的。

        睢宁政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称,当地所有小区电梯都是刷卡按次收费的。电梯收费并非孤例。据媒体报道,2016年8月份,辽宁沈阳某小区的高层住户就曾反映,该小区针对无电梯卡市民实行按次(指一个来回)收费,坐电梯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不少业主都觉得不合理,家里亲属来做客每次坐电梯就都要花1.2元。

        本来,居民购房入住小区,都会缴纳一笔房屋维修基金。从目前的运行实践看,用于电梯的维修管护费用,已经成为维修基金支出的大头,这让再次收取电梯使用费的行为失去了合理性。其次,居民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同样包含了电梯等公共设施的运维管理,如果物管处认为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不能覆盖成本,完全可以申请提高标准。此外,电梯井所占的地方,属于所谓的公摊面积,为全体居民所有。居民已经为电梯面积买过单,安装电梯也属于必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在此基础上,如果再按次收费,好比大门票套小门票,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事实上,这样的收费逻辑,在很多地方都有市场。物业管理处出于逐利的诉求,便想出电梯收费的“损招”,但当地物价局竟然会审批通过,这实在令人意外。如此违背公序与规则的乱收费都会被批准,恐怕不能仅仅说物价部门糊涂,这背后的真实原因也值得考究。其中是否存在什么不为人知的利益链,才能让一件如此荒谬的事情,看起来“有理有据”?

        这一奇葩收费事件再次表明,一些地方在公共治理上的粗疏与草率,不仅缺乏精细化的思维,甚至公然违反规定,由此也造成民众的普遍不信任。对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而言,越是乱收费,民众越是抗拒,则对整个体系来说都将形成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很多公共事务愈发不可为。

        (光明网 胡印斌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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