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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11月06日 星期二

    乐见消委会管起租房纠纷

    《 文摘报 》( 2018年11月06日   03 版)

        日前,深圳徐女士通过链家和业主签订房屋租赁的三方合同,入住后发现房屋对面经常焚烧垃圾,她随之出现身体不适症状。于是徐小姐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要求解除租约,并退还相关费用。在消委会努力下,链家承诺退回佣金、补偿1000元。

        日常生活中,类似消费纠纷再平常不过。于消委会来讲,对“庸常”的消费纠纷能“拍案而起”,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消费者“娘家人”的身份。

        自新消法赋予消协组织公益诉讼职责以来,广东省消委会曾于去年初提起全国第一宗“赔偿性消费公益诉讼”,也曾打响全国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正是广东省消委会这些接二连三的消费维权大动作,才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了“娘家人”的形象。

        消费升级已成当前一种趋势。能不能让消费者享有更公平和更有质量的消费,能不能通过公益诉讼和消费维权,倒逼消费提供者升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消协组织在其中应该大有可为。

        (《北京青年报》10.29 燕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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