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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抗癌食品不抗癌

    《 文摘报 》( 2018年10月16日   07 版)

        癌症的根源是体内的细胞发生癌变。在现代医学中,科学家们根据统计数据和一些实验研究,总结出了一系列“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可以分为三类:

        首先是遗传;其次是环境。比如空气、辐射、化学污染物等等,也可能诱发基因突变而导致癌症;第三是生活方式。抽烟会把肺癌的风险增加十几倍,喝酒、饮食、运动和心态等,对于癌症的发生也有影响。

        在这些致癌因素中,“生活水平”只是一方面。尤其是饮食,对于癌症的发生和预防有一定影响,但比较有限。比如美国癌症协会认为,合理的饮食与生活方式,只能避免三分之一的癌症发生。

        在产品广告和自媒体营销号中,我们经常看到对“防癌食品”“抗癌保健品”的鼓吹。其实,科学领域说的“致癌”和“防癌”,跟广大公众心中所想的“致癌”“防癌”相去甚远。

        先来说“致癌”,许多人的理解是“吃了这种食物就会得癌症”,而它的真正含义是“长期吃会增加得癌症的可能性”。这个“增加的可能性”的大小,又跟食用量密切相关。

        举个例子来说,世卫组织把“加工红肉”列入了“1级致癌物”,表示它的“致癌性”证据确凿。但其确切含义是:每天都吃50克以上的加工红肉(比如火腿、香肠、腊肉等),足够长寿的话,得大肠癌的风险会增加18%。对于一个完全不吃加工红肉的人,一辈子得大肠癌的几率约为2%,而每天都吃50克以上的加工红肉,增加18%的风险意味着得大肠癌的几率是2.36%。得大肠癌的可能性从2%增加到2.36%,就是科学上的“致癌”。

        “防癌”的概念与此类似。并不是说吃了抗癌食物就不得癌症,而是说得癌症的风险降低了。至于降低多少,往往只是“统计学上的差异”,比如每天吃多少量的某某抗癌成分,得某种癌症的风险降低20%——比如从1.5%降低到1.2%。

        跟抽烟致癌、喝酒致癌、吃加工肉制品致癌那些“证据确凿”的致癌因素不同,市场上炒作的“防癌食物”通常没有充分的证据。多数情况下,只是提取食物中的某些成分,在细胞实验或者动物实验中展示了“抗癌潜力”,完全谈不上“降低人得癌症的风险”,就被商家们炒作成了“防癌食品”。

        美国癌症协会一直关注着各种“防癌食物”的研究。迄今为止,他们的总体结论是:没有任何一种特定食物能够“抗癌”,不过健康合理的饮食结构,比如多吃蔬菜、水果、粗粮,少吃红肉尤其是加工红肉,把动物性食物的比例控制到三分之一以下,能够避免三分之一的癌症发生。

        (《瞭望东方周刊》2018年第34期 云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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