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社会动荡,但统治者并未忽略对老有所养社会的建设。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南朝梁武帝时期开设的“孤独园”。“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若终年命,厚加料理。”“孤独园”相当于当时的官方养老院,标志着社会养老的开端。
唐朝时期官方养老院的规模进一步扩大,那时最重要的官方养老机构是普救病坊,它主要用于救济孤苦无依的老人。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此坊从最初的仅存于长安、洛阳两地发展到全国各地,武则天还曾派朝廷专使管理此坊。北宋政府创办了广惠合、福田院、居养院、安济坊等养老机构,以收养和救治老人,并将入院老人的年龄放宽至50岁,政府对这些机构提供财政支持,平时也会对这些机构的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元时,在继续沿用宋时养老制度的同时,还制定了相关法律保障养老政策的有效实施,“诸鳏寡孤独,老弱残疾,穷而无告者,于养济院收养。应收养而不收养,不应收养而收养者,罪其守宰,按治官常纠察之”。
(《学习时报》8.22 杨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