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在行业内征求意见。意见稿聚焦完善药物目录管理机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调整,慢病用药等方面,意在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提高药物质量安全水平。意见稿明确强调,能口服的不肌注,能肌注的不输液。
“此次改革最重要的一点是突出药品临床价值。”一位业内人士说,相较于前两轮的制度调整,此次制度要求将基本药物列为公立医院的首选。
意见稿提出,医院信息系统应对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生优先选用。同时,处方点评应将使用基本药物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对于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
对于强调基本用药的原因,上述人士表示,“基本用药大概可覆盖95%的疾病。其疗效确切,并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以药控费’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将基本药物列为医生用药首选,也有助于摒弃耗资巨大又无明确疗效的“神药”,还可大幅减少使用名目繁多却又疗效不清的辅助用药。
正因如此,意见稿提出,未来将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和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同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临床诊疗使用的基本药物,经过医保部门的相关程序之后,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上述人士说:“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种的基本用药有可能全额保障或医保全额报销。”
(《经济参考报》8.10 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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