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陈姨前两年退休后一直赋闲在家,除了洗衣做饭,就是去跳广场舞,时间久了,陈姨觉得这样的生活太过单调,决定重返职场。
由于陈姨退休前是一名妇产科的护士,工作经验丰富,于是很轻松地找到了一份保姆的工作,每天去照顾小孩,朝九晚五,工作还算轻松。但子女们反对母亲再就业。子女们认为,工作太过劳累,退休后就应享受生活。
老人选择再就业的原因多属于两种,一种如案例中的陈姨一样,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不想虚度光阴;一种是由于经济条件所迫,再就业为补贴家用。当子女与老人的意愿相反时,家庭矛盾就会爆发。处理这类矛盾应在综合考虑身体健康情况的前提下,尽可能遵循老人的意愿。
老人再就业与否是老人自己的事情,只要老人开心,对身体没有损害,子女应该尊重老人的选择。当然,如果老人不愿意再就业,子女也不应该强求。
老人再就业对其心理非常有益。首先,老人因为再就业,其社会角色得以保持,可有效防止退休综合征。其次,再就业可保证老人与外界接触,增加了人际交往,可防止老年抑郁。第三,老人再就业可以发挥余热,让自己的人生价值得以实现,可以满足其心理需求。
(《老年日报》7.27 唐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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