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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 文摘报 》( 2018年07月26日   06 版)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等文中引用

        【解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如何保证“法之必行”?只有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全体公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法治中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原典】臣等窃闻尧之命舜曰,“询事考言,乃言底可绩。”皋陶之论治曰,“率作兴事,屡省乃成。”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若询事而不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皋为佐,亦恐难以底绩而有成也。

        ——〔明〕张居正《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释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是明朝首辅张居正上疏明神宗实行考成法时提出的观点。意思是说,大凡国家大事,制定法令条例并不难,难的是有法必依。

        作为富有经验和智慧的政治家,张居正深知有法必依的重要性和法律执行当中的困难。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条鞭法”,改革赋税制度,使明政府财政状况有所改善,但由于政令难以完全贯彻,使改革措施受阻,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在他看来,当时明朝的法令条例已经足够多了,国家之所以内政不修,不是法律制度不健全,而是没有依照所立之法办事。为此,张居正上疏神宗皇帝提出了著名的“考成法”,主张“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考成”,即考核官吏的政绩,采取定期考勤和随事考核的综合办法,检查名实,实行赏罚,奖廉惩贪。以此整治官吏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不良风气。

        (连载四十五)

        (《习近平用典》人民日报出版社 201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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