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中长期任务就是,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实现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系统(整体)性应对和治理,有着明显的“新政治意蕴”。
生态环境问题从近期或直观的角度看,是非常具体意义上的大气污染、水域污染、土壤污染、生物多样性减少、荒漠化等人为不利现象,但从更根本的层面上说是由于人类社会中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的不协调、不匹配、不平衡问题。
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性解决,还有赖于一种全新的符合生态文明原则的新经济、新社会、新政治与新文化,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价值理念与行为方式,将会构成这种全新社会的认知与实践指针。生态文明及其建设不仅意味着一种综合性的生态环境问题应对思路与模式,即充分利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力量或进路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而且意味着一种综合性的社会重构或转型目标,即逐渐创建起一整套合乎生态文明理念与原则的社会制度体系。
生态环境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改善,远不是单凭经济技术与公共管理政策的革新就能实现的,而是需要一个综合性的社会转型或重构过程,或者说文明革新或转型过程。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作为“五位一体”构成性元素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确具有一种整体规范性、引领性的意涵,换言之,“五位一体”视域下的“生态文明建设”更能够彰显一种新政治、新文明的未来指向。
(《北京日报》7.16 郇庆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