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时常听到基层干部自嘲,他们患了“恐闹症”。
西北地区一位乡镇干部说,他们镇上有一位妇女,十几年前丈夫出车祸去世。因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满,她一直上访反映问题。后来,有关部门纠正了原先的处理结果,依法给予其赔偿。但她仍不断到镇政府闹事,有时还躺在地上打滚,要求政府为其子安排工作。“不得已,我们只能为她儿子安排了一个公益性岗位。”这位乡镇干部坦言,因为上级机关对基层稳定工作有硬性考核,一旦出现越级上访就会被“一票否决”,他们这样做也属无奈。
个别群众正是抓住了基层怕出事、怕事情闹大的心理,将“闹”作为争取利益的工具,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专业化的“闹事团队”。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当前对基层的考核体系中,过于强调矛盾不上交、稳定压倒一切,导致在个别地方,“任期不出问题、花钱买平安”成为部分领导的维稳招数。有的群众摸清楚地方政府求稳怕乱的心态,遇事就闹,往往是闹得越大,获利越大,由此出现“个人闹、合伙闹、集群闹”等趋势。
采访中,也有群众反映,有时候闹也是无奈之举。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只能用“闹”来引起重视。
破解“不闹没人理睬,闹就有额外收益”的社会治理困局,一方面需要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冷作为的基层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疏通群众问题反映、处置渠道;另一方面,对诉求不合理不合法、违法违规闹事者,则要敢于“亮剑”,追究闹事者的法律责任,避免形成示范效应。
(《半月谈》2018年第13期 陈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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