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8年07月12日 星期四

    跟团游注意合同细节

    《 文摘报 》( 2018年07月12日   07 版)

        正值暑期,新一轮的旅游高峰即将出现,不少老人选择跟团游。出游前谨记三点:一是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并认真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二是理智地选择旅游产品,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三是增强旅游安全意识,购买相应的旅游保险。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各种欺诈行为也随之而来。最常见的旅游业的欺诈行为常发生在团体旅游的全包价旅游中,全包价旅游指各种服务项目的费用全部包括,旅游者沿途和各目的地的食、住、行、游、娱等项活动全包。而其中一些只包括部分项目的费用,如只包括住、行、游览,其他方面自理。要防止这一欺诈行为,最好先与旅游公司签好合同,或是同旅游公司在出行前写明食宿标准和每天的具体旅游安排。

        当权益受到旅行社侵害时,游客维权最主要的依据是旅游合同(包括行程单)。现在的旅游合同,基本上都是旅行社单方面拟定的,其中有许多模糊不清、不规范、不公平的条款。比如在旅游过程中,经常遇到导游建议游客改变行程,或部分游客要求改变行程的情况,如何解决,可否适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即可避免无谓的争执。

        在此提醒老人,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细节,选择随团出行的游客要留意旅行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对于旅游合同,仔细审核游、购、娱、吃、住、行的细节约定;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要有详细约定,涉及赔偿的,最好有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合同履行的时间和期限应该明确。

        (《医药养生保健报》7.6 朱维)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