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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6月19日 星期二

    雨天防触电 公共服务应到位

    《 文摘报 》( 2018年06月19日   02 版)

        前些日子,因为台风“艾云尼”带来的强降雨,广州、佛山、肇庆等地发生了市民在积水的街头触电死亡事件。

        事实上,类似雨天街头触电死亡事故,在过去发生过不少。比如,2013年8月,河南郑州一周内的两场大雨中,4人触电身亡;2016年7月,河南开封暴雨中发生4起室外触电事故,造成1人受伤,4人死亡;2016年7月的一个雷雨夜,四川乐山两名年轻男子因为路边灯杆漏电,触电倒地身亡……   

        暴雨中看不见摸不着的危险让很多人感到恐惧。于是,这两天很多官方媒体、微博大V纷纷发布了这样的预防知识,比如:当你在水中觉得有身体发麻等疑似触电的感觉时,千万不要正常跨步走,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小碎步或单腿蹦,尽快离开。

        这样的科普的确很有必要,但大多数网友却表示:“雨天防触电,不能光靠我自己防吧?”舆论的声音其实指向了一个方向:我是应当学习自救,但其他责任主体是不是也该做出表率?

        显然,大家是希望提供公共服务的一方,也能更好地承担起自己在这些事故中的责任。    

        根据新闻报道的现场图,广州“漏电”致人死亡事故现场红绿灯附近发现一处设备,设备内部是看起来混乱不堪的六孔插线板和缠绕在一起的各种电线。这就让人不得不追究设备漏电的源头:路边的路灯、灯箱、配电箱的设施,是否安装了必要的防触电保护屏障?工程的验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日常维护、检修、排查安全隐患有没有做到位?

        面对极端灾害天气,再快的反应速度和再有力的即时应对,都不如平时将公共设施维护工作做到位。事件善后之余,更要法律追责。如果不能理清事件背后的责任方,就算看再多的“保命帖”,也敌不过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

        (《方圆》杂志微信号 新京报网 6.13、14 谭雄 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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