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日前启动“无烟城市”项目,拟在2020年前,将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维持在20%以下。根据《深圳市建设“无烟城市”实施方案》,今年12月前,各区人民医院要全部开设规范的戒烟门诊,并探索将戒烟药物纳入医保目录。
近年来,虽然越来越多的业内共识在支持“戒烟药物纳入医保”,但争议也未曾停止过。主要集中于:一者,医保资金有限,戒烟是否是最紧迫的公共医疗事务?二者,戒烟药的潜在消费者是富人还是穷人?三者,吸烟多是个人的不良习惯,用公共医保资金帮助吸烟者戒烟,是否公平?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烟草依赖是一种慢性病。这是医学界以专业方法介入戒烟、控烟的前提基础。诚然,吸烟多是个人不良习惯,但揆诸纳入基本医保报销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很多也是因为个人的不良生活习惯而经久成疾。
置于更宽泛的范围看,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超过3亿的吸烟者,不吸烟人口中有7.6亿人每天暴露在二手烟环境中。以此来看,控烟、禁烟堪称是紧迫的公共医疗事务。至于戒烟药的潜在消费者到底是富人多还是穷人多,似乎是一个伪命题,就如同在高血压、糖尿病面前,它也首先是一种需要治疗的慢性病,而无分贫富。
在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上,将戒烟药物纳入医保所需的费用,或许比治疗因吸烟与被动吸二手烟所导致的疾病所需费用,要少得多——而这些疾病的治疗,基本都在医保报销的范畴之内。
戒烟药纳入医保,在国外已不少见,在国内需要有先行者试水。
(《北京青年报》5.28 燕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