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一名医生火了。这名医生在手术进行到一半时忽然停下,告诉手术台上的女病人,要更美观吗?要不感染吗?那手术费必须得涨价,由原先的1560元涨到5600元。毫无悬念,病人只能接受。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面对患者借机推销,这是医生治疗还是商人划价?医疗行为的最高利益在于尊重生命、尊重患者的健康权,这与一般商业行为有着巨大区别。我们在谴责“生意医生”的同时,应该反思当下医疗收费制度,怎样才能防止医疗界“害群之马”钻空子?
现行的医疗付费模式主要按照服务项目收费,表面看起来非常公平,但实则有非常大的隐患,某些医院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常常过度诊疗。如何避免过度检查?不妨按单病种收费模式,即按照每个疾病的诊断,评估出治疗费用,然后统一打包给医疗单位。例如急性阑尾炎,医保规定最多支付13200元,如果医疗费用超出这个额度,那么超出部分医院自己承担。如果医疗费用只花了10000元,那么医院就积余3200元。医院考虑到经济效益,会自发提高医疗质量,减少过度医疗,防止手术感染,促使病人早些痊愈出院等等。
我国已经意识到传统的医疗支付模式已经不适应人民对于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正在大力推广单病种收费政策。当然,在具体实行中肯定还会碰到各种问题,但这些问题也只能在实践中完善。我们不必着急,需要给理想一点时间。相信,它最终会把那些“生意医生”关在新型支付制度的笼子里,不能肆意妄为。
(《光明日报》5.22 陈作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