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针对个人开出了一张高达1.29亿元的罚单,而被处罚的对象是一名叫做廖英强的证券节目主持人。他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
违规操纵多只股票,最终被证监会开出巨额罚单,但廖英强在回应此事件的视频中却说:“因为这件事,我应该是打了将近一点多亿的一个广告。”从廖英强的反应来看,这样的处罚或许未必真能让他“金盆洗手”。对此,监管部门估计得持续跟踪关注。
事实上,像廖英强这类证券节目主持人,有别于其他一般的资本操作,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打擦边球的嫌疑,并且往往在造成比较明显的后果时才能被界定,所以对监管效率与监管手段的创新不啻是个考验。正如此前有专家建议的,在保持打击“高压”态势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相关法规的完善,尤其是改变违法收益和违法成本失衡的现状,让行政处罚与司法更好对接,就显得很有必要。比如,在不少投机者被罚款后,摆在不少被骗股民面前的问题是,他们能否通过司法渠道讨回自己的公道?
(《羊城晚报》5.10 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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