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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5月12日 星期六

    “关广梅现象”与“社资”之争

    《 文摘报 》( 2018年05月12日   08 版)

        1987年,由“关广梅现象”引起的大讨论,实质是改革姓“社”还是姓“资”之争。由《经济日报》率先报道并发起的这场讨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个标志性事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下,回顾这一段历史,依然具有特殊的意义。

     

        本期《旧报新读》请当年参与采访报道的经济日报记者庞廷福撰文,回忆当年那激情燃烧的一幕。                                                          

     

      ——编者

     

        ■庞廷福

     

        1987年4月中旬,从本溪传来消息说,搞租赁改革的关广梅,被视为本溪市资产阶级自由化代表人物,摆放在市内展窗里的她的大照片被人打上了“X”。我当时是经济日报社驻辽宁的记者,闻讯后急忙从沈阳奔赴本溪。

     

        “关广梅现象”缘起

     

        我在采访中了解到:关广梅在1971年参加商业工作,当过营业员、门市部主任、业务副经理、经理。1984年改革以来,其先后租赁了8家副食商店,其中包括全市最大的副食品商店——东明商场,组建成东明商业集团,并创造出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经营形式,人们称之为新租赁制。关广梅对租赁的商店进行了体制改革,如对各店的经理实行“委托经营责任制”,其收入取决于经营业绩;对职工实行“百元销售工资率”的分配办法,打破了“大锅饭”;实行经理兼党支部书记领导体制,精减了脱产人员,等等。

     

        关广梅经营的商场经济效益迅速提高,职工收入成倍增长。事实证明,关广梅的改革是成功的,“关广梅现象”是鼓舞人心的。但是,“关广梅现象”发生在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注定要引发认识上的分歧。自1986年底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以来,关广梅的一系列颇有成效的改革举措变成了一系列搞自由化的“罪状”。如,针对她的收入高于职工,说她是“没有资本的资本家,搞剥削”;针对她实行经理委托负责制,说她是“坐收渔利的二把头”;针对她组建租赁集团,说她“学资本主义搞垄断”等等。

     

        进入1987年,对关广梅的“批判”愈演愈烈,公开说她是“本溪搞自由化的代表人物”。在市老干部局召开的会议上,有人向市委领导质问道:“关广梅是优秀共产党员,为什么还去搞租赁?为什么去挣钱?”3月份,在评选省劳模和党的十三大代表时,一些人对来考核的省有关部门的同志说:“关广梅带头搞自由化,搞的还那么厉害,有什么资格当劳模、当党代会代表?”

     

        采访在思考与辩论中进行

     

        夜里,在宾馆房间梳理调查来的情况,我思绪如潮,翻腾不息,从微观入手的调查和从宏观着眼的分析研究,使我比此前更加清楚明确地认定,这是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不失时机地抓住这一刚露头的事关大局的事态,提出人们都十分关心却不知怎么提或不敢提的问题,说出人们想说却又不知如何说或不敢说的话,不仅是党报记者的职责,也是新闻价值和新闻魅力所在。

     

        我返回记者站,以《关广梅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吗?》为题,写成了内参,在讲述了关广梅租赁改革的情况和遭遇后,我写道:“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严格划清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同改革的界限,但在基层,人们在思想上还存在着模糊认识,有的人还在搞‘左’的东西。这些问题,若不及时予以解决和澄清,将阻碍企业改革的深化。”

     

        4月18日,经济日报《情况反映》增刊第31期发表了这份内参。几天后的一个夜里,总编辑范敬宜同志亲自打来电话。在汇报了具体情况后,我说,对关广梅租赁改革不仅在本溪市有很大争议,而且在省里有关领导部门和新闻界同行内的看法也不一样。之所以出现很大分歧,其实原因很简单,一是对改革的认识,二是对关广梅本人的认识,即关广梅的租赁改革和她本人的思想修养都有不完善之处。但,我认为后者是“现象”,前者才是“本质”。

     

        我之所以郑重建议高度关注这一事态,并非要单纯宣扬关广梅的改革业绩,把关广梅当作了不得的先进典型来树立,而是要通过对她租赁改革的争议提出这样一些重大原则问题:搞改革是不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在企业改革里搞反自由化斗争对不对?如果动辄就问姓“社”还是姓“资”,那中国改革还能不能搞?在出现资产阶级自由化问题后,中国的改革还要不要搞下去?这些问题,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至于对关广梅本人,不能求全责备。改革,要在改革中完善;改革者,也要在改革中完善自己。最重要的是,改革者本人的缺点,决不能成为否定改革的理由。

     

        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这样的背景下,如此鲜明地提出这样严肃的“难点”问题,是需要政治勇气的,对此范敬宜同志态度鲜明:只要角度妥当,没有不可触及的问题。

     

        很快,财贸部的杨洁、谢镇江同志从京来沈。我们三人组成报道组即刻赶赴本溪。在那里,我们整整蹲了7天。其中,花了5天时间进行采访,可以说是广泛、深入、细致。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一场大型座谈会。在采访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发现持两种不同观点的人是“背靠背”谈的,没有面对面直接交锋,似乎缺点什么,觉得不过瘾。既然要在报上开展大讨论,为何不在本溪先“讨论”一把?于是,一场30多人的座谈会举行了。与其说是座谈会,倒不如说是大辩论会。开头,倒也“和风细雨”,可开着开着,就变成“暴风骤雨”了。我们的全部采访就这样在唇枪舌剑、气氛紧张的“本溪讨论”中结束了。

     

        那天,一回宾馆,三人都很兴奋,很快拟定了报道计划:一、以关广梅建议在报纸上开展讨论的《给编辑部的信》作为开始;二、写一篇讲述关广梅租赁改革情况及其遭遇的问题的报道;三、将在大型讨论会中的两种不同观点整理成《对话》。

     

        一石击破水中天

     

        1987年6月13日,《经济日报》头版头条刊出报道《关广梅现象》。一石击破水中天,由此引发了租赁企业究竟姓“社”还是姓“资”的大讨论。这组深度报道由《关广梅现象》《“关广梅现象”大对话》《论关广梅现象》等九篇报道和评论组成,以长篇通讯《关广梅现象》和《本溪市委、市政府的一封吁请信》为开端,历时45天,震动全国上下,引起全世界强烈关注。英国金融时报记者跑到经济日报社问:毛泽东号召学雷锋,谁是“关广梅现象”大讨论的后台?

     

        “关广梅现象”大讨论前后共收到读者来稿来信一万多件。而关广梅本人不仅照常出席了党的十三大,还成了会上的“风云人物”。在有数百名中外记者参加的招待会上,关广梅侃侃而谈,赢得了热烈的掌声。有的外国通讯社甚至报道称十三大刮起了“关广梅旋风”,美国《时代周刊》还把关广梅作为封面人物进行介绍。最值得高兴的是,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这等于承认了租赁制的合法地位。实践证明,“关广梅现象”大讨论站住了脚。

     

        “关广梅现象”系列报道,被评为1987年度全国好新闻惟一的特等奖。《关广梅现象》这篇报道在2013年被收入《中国百年新闻经典通讯卷》中。

     

        范敬宜的《一点补充》

     

        三十多年过去了,一个“插曲”依然难忘。由于采访中遇到始料不及的两种意见的激烈争论,前方记者压力很大。时任经济日报总编辑范敬宜给采访组写了一封表明态度的信,大意是:编委会决定开展关广梅问题的讨论,不是仅仅想弄清楚关广梅这个人究竟能不能当十三大代表,主要是想通过这个讨论,帮助广大群众认清我们目前进行的改革的性质,即究竟是社会主义性质还是资本主义性质,更加坚定对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如果将来的事实证明这个报道搞错了,一切由我负责,与记者无关。这封带有“军令状”性质的信,对前方记者起到了“定心丸”的作用,体现了范敬宜同志作为报人的责任与担当。

     

        《经济日报》关于“关广梅现象”的报道,之所以能在全国产生轰动效应,甚至引起国外媒体的高度关注,范敬宜同志在《一点补充》一文中认为,主要是由于这样几方面的原因:

     

        一、它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1987年春天,是我国改革进程中的一段重要时期。一方面,改革开始由农村转向城市,引起了全国人民更大的关注;另一方面,党的十三大尚未召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还没有提出,社会上对于当前的改革究竟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非常激烈,广大群众迫切需要媒体对关系改革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解惑释疑。在这样一种复杂的形势下,《经济日报》推出的“关广梅现象”大讨论,正如一石激起千层浪。

     

        二、它是当时媒体新闻改革浪潮下的产物。随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新闻宣传的呼声越来越高。新闻界的有识之士,纷纷提出“改革的宣传呼唤宣传的改革”这样一个命题。广大读者也强烈要求新闻媒体能够及时、深刻地回答时代提出的各种新问题。作为当时国内最权威的经济类报纸,《经济日报》自然而然地要承担起改进自身报道,为经济领域的改革鼓与呼的责任。

     

        三、它也是《经济日报》自身改革与发展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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