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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官员抄袭的反讽

    《 文摘报 》( 2018年04月03日   01 版)

        山东省威海市纪委近日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2017年11月,荣成市夏庄镇副镇长郑鲁东和纪委书记王照宇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过程中,从网络下载文章修改个别语句作为学习体会。郑鲁东、王照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职人员从网上抄袭、拼凑学习材料以及心得体会,已发现多起。一个具有反讽意味的现象是,官员抄袭东窗事发,往往不是上级查出来的,而是网友发现的。比如去年,一篇刊登在《延安日报》、署名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某的文章,因内容与新华社两年前发表的一篇时评高度雷同,被网友质疑涉嫌抄袭。与其激赏网友火眼金睛,不如说当地的相关部门失明失察。

        在现实中,官员的学习体会是不是自己写的?如果是自己写的,是不是敷衍,有无反映真实情况,诸如此类,一些部门既不核查,更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此一来,谁还把学习心得当回事?反之,如果监管部门对抄袭零容忍,如果建立行之有效的反抄袭监测机制,谁还敢抄袭?

        (《中国青年报》3.28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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