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和王力是两姐弟。去年年初,其母亲李女士因病去世。料理好母亲的后事之后,姐弟两人到公证处做继承权公证。可办理继承手续时,姐弟俩就被难住了。
按照公证处的要求,他们要开具一大堆证明。首先是母亲去世后,父亲是否再婚要证明;其次,在父亲的履历里,弟弟的名字写错了,要出具相关证明;还要开具爷爷奶奶的去世证明。此外,因为母亲去世时,姥爷还在世,姐弟俩还要取得二舅和三姨等人的放弃继承声明等材料。
案例解读:
目前,在我国办理遗产继承有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公证,二是诉讼。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最常见的困难就是:公证处要求出具的某些证明文件,继承人难以提供。尤其是家庭成员多、背景复杂的家庭,想做公证非常困难。而民众,对“继承”这件事的复杂程度,一直缺乏足够的认识。
老人尽早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才能极大限度的避免后续的麻烦。
遗嘱有几大作用。首先,遗嘱是一份家庭财产清单,帮助子女掌握财产情况。第二,遗嘱可以完成心愿传承,把财产留给想留给的人。第三,遗嘱可以定纷止争,防止遗产被瓜分。第四,遗嘱可以简化继承手续,方便子女继承。
(《北京晚报》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