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皮肤病患者少吃发物

    《 文摘报 》( 2018年02月27日   04 版)

        吃喝后导致皮肤病复发加重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在人们外出旅游或逢年过节、聚餐期间更是频发。到底哪些食物会引起这种情况呢?

        从皮肤科角度来说,“发物”是指可以引起皮肤病发生或使原来皮肤病加重的食物。传统多指辛热物、海鲜物等。早在《黄帝内经》中就有类似记载,而清代王士雄在《随息居饮食谱》中对发物记载较多,分为动火、动风、助湿、积冷、动血、动气等六类。如:“鹅,动风发疮”。此处的“风”是指风邪,风有“善行而数变”的特性,喜四处走窜,表现为游走不定,痛痒剧烈,皮疹时退时发,进食鹅则可使风邪导致的疾病加重。

        皮肤病急性发作的病因可分为风、湿、热、虫、毒五类,其中以风、热、湿为多,所以动风、动火、助湿的发物是皮肤病患者应该主要忌食的食物种类。动风发物多具升散、辛热之性,常见的有海鲜、虾类、蟹类、贝类、鹅肉、菌菇等。动火发物多具辛燥、温热之性,如辛辣、酒、葱、姜、椒、蒜、韭、羊肉、狗肉及芒果、榴莲、荔枝、龙眼等热性水果。助湿发物多具黏腻、肥甘之性,如甜腻食物、肥肉、糯米等食物。

        对于以上三类食物,荨麻疹、湿疹、特应性皮炎等过敏性皮肤病患者不宜食用。

        (《健康报》2.14 宋瑜)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