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学出版社日前推出“四大名著珍藏版”,其中《红楼梦》作者署名为“曹雪芹著,无名氏续”,引发读者关注。
《红楼梦》最初以抄本形式流传,留下各种版本。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程伟元、高鹗第一次整理出版一百二十回活字版,从此有了印刷本;1792年又修订一版。为了区别,前者通称“程甲本”,后者称“程乙本”。
中国红楼梦学会会长张庆善告诉记者,程伟元、高鹗开创了《红楼梦》刻本流传的时代。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后,早期抄本大多书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后来陆续发现有甲戌本、蒙府本、己卯本等。
“专家们发现早期流传的底本、抄本,更接近曹雪芹原著的面貌,要好于程本。”张庆善说。
195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以程乙本为底本,以作家出版社的名义出版了新中国第一个《红楼梦》整理本;1957年,以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名义出版了第二个校点、注释本《红楼梦》;1959年和1964年,分别修订出了第二版、第三版;1982年,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以庚辰本为前八十回的底本,以萃文书屋排印的程甲本为后四十回的底本,重新整理的《红楼梦》首次印行。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周绚隆说,这一版本是经过一代红学家集体努力完成的,开创了《红楼梦》传播史上以脂本为底本整理出来成为通行本的新时代。这之后,又经过两次修订,将作者署名由延续了数十年的“曹雪芹、高鹗著”,改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
“我们今天看到的后四十回,唯一依据就是程伟元、高鹗的版本,从历史角度看,把他们作为整理者而不是作者是合乎情理的。”周绚隆认为,现在还无法证明后四十回一定是曹雪芹留下的,只能暂用“无名氏续”,期待后续研究作出解答。
(《北京青年报》2.20 史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