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舆论场比较热闹。先是接连发生的“拦高铁”事件,引发整个舆论场对于规则的讨论;后在成都,一条狗的死亡,招致巨量围观。而事件中,都有一个涉及当事人的标签被提炼出来:教师(后者当事人实际上已被辟谣非教师)。同样也是在这两天,上海一位2年前殴打医生的女教师,要参评高级职称的消息,再次在网上引发争吵。
不能否认,确实总有一些职业,比如以“育人”为职责的教师,所受到的社会道德期待之于一般职业相对更高。但是,将公共道德与职业道德混为一谈,并且指向对整个群体的定论,其实有失公允。
在事件的围观和传播中,过于突出当事人的职业,甚至由此发出感叹:教师到底怎么了?显然容易造成一种误伤。这些年在舆论场中相对承受更多污名化的职业,教师、警察(城管)、医生,他们背后所对应的教育、法治、医疗问题,也恰恰契合了当前社会和时代主要的焦虑抑或是困惑。一方面,这类职业在公共事件的传播中更易被提炼出标签,或确实是因为当事人在相关事件中的职业表现,与人们的普遍期待形成了落差;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也未尝不是在“恨屋及乌”的公共情绪驱动下,社会的某些权利焦虑,在突发性事件中被放大,从而转嫁到具体的当事人并由此上升到对整个职业的负面联想。而这种污名化形成路径的根除,就不能仅仅依赖于舆论的自省。
(光明网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