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民警棒杀金毛犬”事件引发网友关注。警方表示,肇事犬十分钟已咬4人,故被警方杀死。对此,一些爱狗人士并不认同,并打印了执法民警和金毛犬的照片在现场焚烧。
任何事情都应当放在天理、国法、人情中综合考量,民警当街打狗行为确实不妥。因为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不仅要体现正义,也要体现善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而虐杀动物显然与德治的要求不相符。
然而,警察的行为即使不妥,也并不构成违法。一些爱狗人士焚烧照片,肆意拨打接警电话,人肉搜索以及发送辱骂、恐吓信息给当事民警,甚至送花圈等行为显然已经违反法律。
从拦车救狗到大闹狗肉节,再到骚扰派出所、曝光民警个人信息,爱狗人士的做法每每以闹事的方式出场,以违反法律、破坏社会秩序的极端方式表达诉求。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语境下,此类行为很难博得同情,反而要受到法律处罚。
(《法制日报》1.5 叶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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