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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

    “反恐罚单”离你不远

    《 文摘报 》( 2017年12月14日   02 版)

        因未依照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近日,黑龙江省抚远市东方宾馆被公安机关开出一张11万元的“反恐罚单”。这是黑龙江省因企业违反《反恐怖主义法》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从2016年1月1日至今,《反恐怖主义法》实施近两年,但很多人觉得这部法律似乎和自己关系不大。事实上,我们有可能一不留神就触犯“反恐法”。例如,该法第二十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正因此,我们要求快递实名制。

        现实中,有不少群众抵触、快递员嫌麻烦,甚至有评论说,快递实名制的法律依据是《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尚缺乏刚性法律依据支撑。

        这显然是一种误解。查验客户身份以及寄递物品,不仅能够反恐,更能有效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例如前不久,南京警方在一快递点成功发现寄往某酒店的六箱共计一万盒火柴,将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酒店邮购火柴当然不是为了制造恐怖事件,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7月,云南省反恐办通报了9起“反恐罚单”,其中包括酒店未查验客户身份、快递未执行收寄安全查验制、客运站未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安检,还有微信群中转发暴恐音视频。根据“反恐法”规定,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都属违法。所以说,在朋友圈里胡编乱传的个人都有可能接到“反恐罚单”,甚至有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恐怖主义威胁我们要心存警惕,“反恐法”离日常生活并不远,只有知法、守法,才能在维护好社会秩序的同时,不至于稀里糊涂地犯法。

        (《法制晚报》12.9 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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