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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12月07日 星期四

    千年前的聚会规则

    《 文摘报 》( 2017年12月07日   05 版)

        ■朱国洋

        《资治通鉴》的主编司马光是个有趣的社交达人。在64岁那年,他一边在家里写书,一边和一群老哥们儿发起了一个聚会圈,取名“洛阳耆英会”,他还亲自撰写了《会约》,很有趣:

        一、序齿不序官:大家都是场面上的人物,类似这种聚会,怎么排顺序,饭桌怎么排位置,向来是个难题。好在这帮哥们儿都是明白人,干脆约定好,既然是朋友聚会,就一律按年龄排序,千万别再拿单位职务来端着了,免俗。

        二、为具务简素:场地、餐具,简单朴素一点,有能力的也收着点,不要竞相攀比,否则影响不好。

        三、朝夕食不过五味,菜果脯醢之类,共不过二十器:安排主菜大菜别超过五道,小菜水果瓜子甜品不要超过二十道。上要封顶。大家是来聚会聊天的,不是来胡吃海喝的。

        四、酒巡无算,深浅自斟,主人不劝,客亦不辞:酒有管够敞开喝,要喝多少自己倒,别争满杯半杯了。不劝酒,自己来。

        五、召客共用一简,客注可否于字下,不别作简:聚会轮值主办方和大家确认意向时,只发出一张会签单,派人各家跑一圈,能够来的签个字打个钩就可以了。

        六、会日早赴,不待速:聚会那天得早点到,到点开饭,过时不候。

        七、有违约者,每事罚一巨觥:如果违规了,可不是认罚三杯,而是满满一大壶。

        (《三联生活周刊》2017年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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