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条地铁项目近日被叫停,其中包括已进入建设期的包头地铁项目。有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基础司正在修订“81号文”,将提升对轨道交通项目审批的把控。
回到五六年前,申请建地铁的难度很大,需要满足财政收入、GDP(国内生产总值)、人口规模和交通流量等要求,没钱没人不可能获得建地铁批文。近年来,为了拉动经济增长,发改委审批地铁项目尺度明显宽松。按要求,只有核心城市人口超过300万人以上才有资格获得批文,但包头、呼和浩特等城市的市区主城区人口都没有达到300万,也获得了批文。
据报道,目前中国在运营的包括上海、北京、深圳这些城市在内的地铁线路中,达到盈亏平衡的不足十条。包头人口规模、经济活跃程度远远逊于这些地区,这预示着包头的地铁在建成以后很有可能会面临持续的巨额亏损。包头地铁被叫停更是出于对包头财政收入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虑,防范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
在中国的逻辑中,中央部委的审批有两层作用:第一,替代各个主体(地方政府、市场)判断这个项目的可行性、风险;第二,中央部委的批文是一种承诺,金融机构据此向地方政府发放贷款,如果有了批文,哪怕项目没有可行性,金融机构向其贷款也不用担心因此而产生的各种风险。在这种逻辑下,中央部委叫停包头地铁当然是合理行为,是对过去错误行为的纠正。
可想而知,这不可能是一个孤案,偿债能力差、未来运营亏损规模高的地铁、机场等基建项目的申请前景未来都不会特别顺利。
(《新京报》11.22 聂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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