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九大开幕大会上,巡察制度被首次写入中国共产党最高级别的工作报告中。
“地方上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实践。”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分析,“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提到建立巡察制度,意味着要把巡察制度在全国推开。向基层推广,打通党内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此前,在中央的要求下,各地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规范相继出台。不过,对于已经开始探索巡察制度的地方来说,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我们县一级巡察跟上级的巡视工作差别很大,”何威(化名)在中部地区一个县担任巡察办主任,“我们公布了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但几乎没有实名举报的,原因就在于县域是熟人社会,群众反映问题放不开。”
何威介绍,“通过谈话,也很难发现问题,一般都不会说别人的问题和缺点。所以,我们发现问题,更多的是通过查阅资料、账目,从中发现一些问题。”
在巡察组的人员配置上,基层也面临着不小的压力。作为县巡察办主任的何威本想从纪委机关多抽调一些人来补充,但该县纪委本身也很缺人手,巡察办只能从其他机构抽人,“这就导致很多人经验不足。”
庄德水总结,巡察的难点就在于资源不足、人力不足,还有千丝万缕避不开的人际关系。不少地方已经注意到了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拿出解决方案。为了规避人情风险,多地采取巡察“一事一授权”等工作规则,在常规巡察的同时还采取“异地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
2017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要求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
(《南方周末》10.26 张笛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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