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合宪性审查就是依据宪法对宪法以下的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认为,如今“合宪性审查”写入十九大报告,对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具有标志性意义。
不少学者都认为目前备案审查室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面,层级较低,最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委员会。
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上官丕亮指出,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也应该进行合宪性判断。比如,有人在网上发帖举报某个官员贪污受贿,之后官员称发帖者诽谤,发帖者就以涉嫌诽谤被抓,那么,发帖行为究竟是涉嫌诽谤、侵犯名誉权,还是公民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这需要法官结合宪法仔细思考。
合宪性审查的对象究竟是哪些,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未来合宪性审查能够涵盖到包括法律在内的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的行为、一些社会团体的行为、高级官员的行为,等等。
不少人也呼吁宪法规定的权利能更直接地得到救济。以“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为例,当求职者面临户籍、性别、学历、健康状况等限制时,其中哪些限制是合理的,哪些限制违反宪法?如果将这些问题与宪法联系在一起,会有更具法治精神的解决方案。
(《中国青年报》10.24 卢义杰 房立俊)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