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张生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成立,将发挥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监督落实的多项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谋大局,把方向”。他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党务各个部门和组织机构,关乎到每个公民、每个党员,没有统一协调,难以形成良性整体机制。“基于此,领导小组的成立,将以更高的站位克服各种阻力,协调各种组织。”
在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杨永纯看来,领导小组的成立,一方面可发挥对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统揽全局的作用,而其背后反映出的正是中国欲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追求。
值得注意的是,十九大报告中所强调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这一全新提法,成为“依法治国”范畴中的最新表述。
2013年1月,十八大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政法工作会上,习近平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四年之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提出,明确要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多个层面持续发力,所坚持的正是“厉行法治”。
(中国新闻网 10.21 张子扬)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