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来过北碚,自己也有工作、收入,为什么要去抢别人,而且还是老人的钱呢?你们真的冤枉了好人啊!”在看守所中,一名中年男子连连向检察官喊冤。难道真的抓错人了吗?
这事要从头说起。2015年4月,在重庆市北碚区一个偏僻的公交站点,几名群众正在等公交车,其中有一对老年夫妇。这时,一个骑着摩托车、戴着头盔的中年男子停在了公交站点路边。
“老人家,我是你儿子的朋友,我要还你儿子50元钱,你帮我把这钱带回去吧。但我手头只有100元面额的,你找我50元吧。”这名男子将那对老年夫妇招呼到跟前,说了这样一番话。这对老夫妇相信了,老人从衣兜里掏出1000多元现金,准备找零。突然,这名男子抢走老人手上的所有现金,一溜烟便逃走了。老人随即报警。
侦查人员调取监控视频,逐渐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但到案后,陈某对其作案事实矢口否认,拒不认罪。
为慎重起见,检察官对案件展开全面审查,并与人像司法鉴定机构对接。通过人像同一性鉴定,即俗称“人脸比对”,获得了较为理想的人像鉴定样本。鉴定意见认为,作案人就是陈某。
这份司法鉴定意见成为法院判决的关键证据,最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检察日报》10.16 李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