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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10月17日 星期二

    “伟大斗争”的主要内容及边界

    《 文摘报 》( 2017年10月17日   06 版)

        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进行伟大斗争”始终是重要内容之一。因此,从哲学上深入理解“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和平、和睦、和谐的追求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之中,深深融入在中国人民的血脉之中”。因此,在新时期开展的伟大斗争,本质上是为达到国内和谐与国际和平为目的的斗争。

     

        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对于马克思主义,出现了过时论、无用论、有害论的错误看法;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现了对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规律认识不清晰等模糊见解;对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出现了渺茫论等错误认识。对于模糊的思想认识,中国共产党当然要遵循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即主要采取思想教育、明辨是非、以理服人的方式来进行;但是,对于那些有意歪曲、肆意攻击党的理论和理想的错误言论,必须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

     

        同固化利益作斗争

     

        改革开放以来,一小部分人借机获得了特殊的小团体利益,这些利益一旦通过体制机制的途径固化下来,就会严重扭曲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深化改革本质上是一个利益关系调整和再调整的过程,这个过程必然触及方方面面的既得利益,因而就使得改革具有了“刀刃向内”的性质,即自我批判、自我开刀、自我革命。由于利益问题是最复杂最敏感的问题,因而向固化的利益藩篱宣战必然带来不小的压力、风险和挑战,只有勇敢者才能顶得住、扛得动。

     

        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腐败变质是现代政治之癌,也是共产党的天敌。从权力的本质来说,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因而一切腐化变质行为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宗旨都是格格不入的。必须承认,确有一小撮腐败变质分子混迹于党内,干着权钱交易、贪污腐化等勾当,给党的威信和形象带来极大的损害。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老虎”的经验证明,一些腐败分子还具有相当的抗拒能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给反腐败工作带来阻碍。因此,必须以极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开展反腐败工作,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同西方渗透作斗争

     

        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都是在与西方敌对势力的斗争中开展的。西方敌对势力并没有因为中国坚持和平发展道路、不搞意识形态输出,就放弃对中国的渗透和入侵,而是千方百计地对中国进行渗透,这种渗透包括意识形态的,也包括其他途径;特别是互联网的兴起,更为这种渗透提供了难以察觉的便利条件,使得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更加复杂尖锐。必须认识到,西方的这种渗透与正常的国际交往有着本质的区别,本质上是要瓦解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因而具有敌我矛盾的性质。面对这样的渗透,必须擦亮眼睛,旗帜鲜明地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采取各种途径予以有力的驳斥和反击。

     

        同分裂势力作斗争

     

        中国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新变化,加之国内宗教极端思潮的抬头,境内外各种势力相互勾结、里应外合,“港独”“疆独”“藏独”“台独”等轮番上阵,试图分裂中华民族大家庭,阻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对此,必须采取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治和军事等在内的各种手段,进行严厉惩治与打击。历史终将证明,分裂势力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

     

        同霸权主义作斗争

     

        苏联解体、冷战结束并没有使一些西方国家放弃冷战思维,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变本加厉地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中东地区的混乱不安,很大程度上就是西方强权势力插手与破坏的结果。中国南海问题的出现,实际上也是某些西方国家作乱与搅局的结果。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面对一些国家搞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不收敛、不收手,中国必须以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做好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和军事领域进行全方位斗争的准备。

     

        “伟大斗争”的基本边界

     

        伟大斗争是有原则、有底线的斗争。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不是要搞革命年代疾风骤雨式的武装斗争,不是要搞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而是以始终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始终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始终坚持党的宗旨与使命为前提的,是在民主和法治轨道上展开的斗争,是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前提下展开的斗争。

     

        最为明显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坚持依靠法治手段解决各种复杂的经济社会难题,坚持运用法治手段来开展伟大斗争,有效保障了社会生活的和谐与有序。

     

        (《学习时报》9.29 郝永平 黄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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