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是脱贫攻坚的基本生产单位。最近在调研中发现,在农村,特别是一些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偏远山村,一些贫困家庭的大龄男青年,为了组成家庭延续“香火”,随随便便就结婚生子,导致婚后感情不和、离婚甚至子女残疾,形成贫困代际传递。
特别是以下几种现象应引起重视:贫困家庭的大龄青年与残疾人结合,可能造成后代残疾;贫困家庭的大龄青年与外地女青年结合(不领取结婚证),生了子女后女方承受不了贫困继而出走,造成家庭离散贫穷;近亲结婚导致子女智障残疾。
建议在农村加强对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严格资格审查等程序,依法禁绝近亲结婚现象。引导接受婚前检查,促进婚育健康。村“两委”和民政、妇联、卫计、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在农村树立婚育新风。
(《人民日报》9.20 滕昭辉)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