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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9月26日 星期二

    给基层党建经费使用划红线

    《 文摘报 》( 2017年09月26日   01 版)

        近年来,多地查处曝光的案例显示,党组织活动在一些地方异化为娱乐消遣和变相福利,甚至成为“四风”的典型问题。日前,财政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党建活动经费不能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事实上,记者采访不少基层党员表示,除了划红线,这个新规一个重要意义是对“能做什么”给出了指导。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肖滨说,随着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对此类行为的“零容忍”、公开通报,一些基层党组织出现“怕花党费”的情况,因为担心不合规被追责,宁愿不花。广州一基层党支部负责人说,开展党建活动尽量选择在单位集中学习或参观免费展览等不花钱的形式,但长此以往,也存在党建活动过于单调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不少基层党组织党费都存在结余。

        对此,《办法》对如何把党费用到实处给出了明确指引。支出项目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讲课费、租车费、场地费以及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广东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说,这些范围都是在一些公用经费中常见的项目,但很有针对性,如租车费就是考虑到公车改革的实际情况。

        (《瞭望东方周刊》2017年第36期 乌梦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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