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权利当属于作者
这两日,关于新浪微博服务使用协议的霸王条款引发网友大量关注。协议要求用户“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没想到,一夜之间,微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都归新浪了。
陈城:近些年,全社会对著作权(版权)等智力成果保护的认识不断加强,但微博新规此举,无疑与全社会共同认知背道而驰。霸王条款常见,但如此“义正言辞”地通过格式条款,让用户被迫接受并交出个人权利,实在匪夷所思。
(澎湃新闻9.17)
共享女友是把恶心当有趣
继共享马扎、共享雨伞等打着“共享”旗号的新生事物之后,9月18日,某电商平台推出共享女友,仅4天又撤下并发表致歉声明。此前,北京三里屯派出所已以“低俗活动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对其处罚,并要求其写检查和保证书。
胡印斌:公然挑战公众认知底线的营销做法,让我们反思到底什么样的“共享”才是真正合理的共享,单纯的蹭热点倒也罢了,但如果试图打法律的擦边球,只会扭曲“共享”精神,直至将“共享”彻底玩坏。
(大众网 9.20)
杨振宁遭退稿不奇怪
近日,清华大学物理系教授朱邦芬在《回归后杨振宁先生所做的五项贡献》一文中披露说,2009年6月,杨振宁曾向国际期刊《物理评论快报》投稿,但却遭到了退稿。同行评议者认为,“结论都是正确的,但‘缺乏广泛兴趣’和‘缺少新的物理’”。当年8月,他将稿件投给《中国物理快报》,于次月顺利发表。杨振宁通过该刊一名审稿人的不正常要求得出了判断,“指出这是审稿人在滥用其特权而谋取利益”。杨振宁在2013年出版的自选文集写到这次退稿,“我不知道是该觉得好笑还是被冒犯”。
光明网评论员:一般而言,对于一个获得过物理学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家,一本国际著名的物理学期刊怕是不敢怠慢之。实际上,正如朱邦芬教授所言,杨振宁上述稿件被退,在《中国物理快报》上发表,以实际行动表达了杨先生的价值观念:一项学术成果的价值并不等价于发表刊物的影响因子。
(光明网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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