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期间,日军的中、下级官兵常常与汪伪政权的军队发生冲突。其中,鲜为人知的南京“通济门事件”就是汪伪警卫第三师士兵与日军宪兵之间的一次激烈冲突,从中可以窥见两者之间紧绷的关系。
警卫军的组建
汪精卫在正式成立伪府之前,多次与日方谈判建立军队之事。汪伪政府成立后,日方一方面允许汪伪建立军事武装,另一方面又对汪伪的军事力量严密监控。汪精卫实际能指挥控制的军队为数甚少,其嫡系部队当属1940年成立的警卫旅,该部经过两次扩充,于1943年正式扩编为警卫军。
平日,日本政府主要通过向汪伪军队派遣军事顾问来控制伪军,军事顾问部是日本政府对汪伪政权军事、政治控制的最高机关。日本军事顾问部对汪伪政权警卫军的编组很是关注,从一开始就全程控制人事、装备等重要事务。表面上,汪伪政权似乎是自主建军,但实际上,没有日本军事顾问部的首肯,汪伪政权不能作出一点点决定。
汪伪警卫军建立后,第一师担任南京城的警备任务,第三师担负句容、江宁、六合等地的防务,第二师则先后担负六合及安徽一带的防务,与新四军有直接接触,发生了多次战斗。
但即便如此,日方依然认为汪伪政权不可靠,表面看来似乎放松了对汪伪警卫军的控制,实则反而利用各种手段加强掌控。尤其是警卫第三师的官兵主要来自被俘的国民政府军人,日方对于这支“留存抗日意识”的军队充满戒心。
通济门下的冲突
通济门始建于1386年,是南京最有特色的城门。
1944年5月28日夜,驻防通济门外的汪伪警卫第三师特务连排长夏建华与部分士兵在夫子庙五芳斋饮酒用餐,餐毕回营。其雇佣之人力车夫行至通济门时,不同意拉车出城(汪伪时期南京夜间宵禁,车夫出城后很难回城),夏建华等便借着酒意殴打车夫。正在此时,驻防通济门的日本城门卫兵长高草木英夫出面干涉,掌掴了夏建华,同时命令部下一等兵高桥将夏建华推至卫兵所内关押。夏建华向日军解释,之所以殴打车夫,原因在于“车夫轻视军人”,日军卫兵遂将夏释放。
被释放后,夏建华认为受辱,心有不甘,回到驻地后与另一排长陈同来商议带兵去“理论”。于是陈同来将特务连另外两名排长孙宝光、汪询唤起,4名排长带领8名士兵持枪前去通济门。出门时,遇见特务连连长郭楗衡,郭未制止,还一同出发。
行至通济门外九龙桥时,夏建华告知士兵其受辱之事,众人皆愤愤不平。夏建华派了士兵杨华峰在城门警戒,另外两名士兵阎公庭与李梦光则负责监视汪伪宪兵与警察分所,其余众人一起冲向日本卫兵所。
此时,日军卫兵森田发现有中国士兵气势汹汹而来,心知有异,便躲进了卫兵所,日本卫兵长高草木英夫也逃进卫兵所取枪。日本卫兵由于心中慌张,紧急情况下未能及时击发。排长陈同来眼见日军士兵将要开枪,立即用所携军刀将电灯击灭,夏建华则向屋内开枪,士兵胡士正则冲入卫兵所内,夺取了一支日军步枪并开枪射击。子弹击中高草木英夫左肋以及森田的左臂,两人均受伤,随即被送往南京第一陆军医院诊治。此时,中方参与诸人在复仇后鸣笛集合,撤回兵营。
“中日亲善”的谎言
事件发生后,日方大为恼火,认为警卫第三师官兵的抗日、排日情绪严重,立即向汪伪方面提出交涉。汪伪方面迫于日方压力,表面上派遣官员调查,实际上立即出动宪兵逮捕参与诸人,经汪伪首都警备司令部转送汪伪陆军部进行军法会审。
汪伪方面的军法官意图维护参与官兵,但日方施加强大压力,完全无视汪伪提出的所谓“中日亲善”的要求。
最终,汪伪军事法庭判处夏建华死刑,陈同来无期徒刑,郭楗衡有期徒刑七年,其余参与士兵皆获不等刑期。同时,日方强迫汪伪方面撤销了警卫第三师师长陈孝强的职务。
至此,“通济门事件”落下帷幕。
这一事件引起的轩然大波,一方面暴露出汪伪政权的傀儡本质,另一方面也戳穿了日本所谓“中日亲善”的谎言,汪伪军中很多官兵对于日方的横蛮无理更为不满。1945年,继任汪伪警卫第三师师长的钟健魂率领警卫第三师起义,与“通济门事件”不无关系。
(《扬子晚报》9.7 叶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