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兴起的在家上学或上私塾的现象,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日前表示,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对于在家上学的,首先要做好劝返工作,第二步要责令改正,第三步是依法处置。不管家长出于怎样的考虑,背离学校的教育去单纯追求在家教育,不仅违法,也与社会大环境不吻合。
教书育人不是人人都能够胜任的工作,做教师需要经过培训和特定资格的认证,更需要长期教学经验的积累。在家上学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这对孩子一生的成长是很不利的。人生无法彩排,也没法溯流而上,家长无权把孩子当试验品。
(《法制晚报》《光明日报》9.6、8 张国栋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