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9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披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对(扶贫工作)综合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4省,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约谈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在公开报道中,地方党政领导被国家部委成规模约谈的记录可追溯到2007年。在时任国土部部长徐绍史的主导下,国家土地督察局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较高,在全国排前几名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请到北京来”。
近年来,约谈越来越频繁地在纪检监察系统、环境保护和扶贫开发等领域广泛应用。约谈也逐渐向制度化趋势迈进。中部省份一名纪委官员介绍,一场完整的约谈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约谈方发问或提出批评,随后约谈对象进行说明或解释,最后约谈方再提出一些具体要求。一般情况下,约谈对象在最后还会做一个表态。
一位在纪检系统工作多年的官员介绍,约谈的特点在于抓早抓小,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错误。
“过去,出于官本位思想,如果一个地方的领导被公开约谈,会被认为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看来,地方领导被相关部门约谈的频率在近年大幅增加,和中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不无关系。
(《南方周末》9.7 张笛扬)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