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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8月29日 星期二

    以房养老保险3年卖出90份

    《 文摘报 》( 2017年08月29日   01 版)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自2014年7月开展试点已有三年多,从试点情况来看,截至7月底,全国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共有65户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其中无子女家庭32户,有子女家庭33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岁。

        幸福人寿董事长李传学介绍,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家庭中,月领5000至10000元的居多,最高的一户月领养老金近3万元。

        在北京西三旗某小区居住的康先生夫妇(男72岁,女71岁)2015年投保,根据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康先生的房子当时市价305万元,有效保险价值约为274.5万元。参保前夫妻二人每月退休金不到7000元,参保后每月可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保险金9000多元。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以房养老保险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终身领取、提高老年生活水平三大核心诉求,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按月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

        一些家里有多套房,且儿女没有迫切继承需求的老人有尝试的愿望。也有一些老人顾虑重重,主要集中在能否退保、房屋评估靠不靠谱、房价涨了养老金能否跟着涨等方面。

        李传学说,老人在投保时会进行录音录像,并有律师现场见证,有子女的老人投保时必须出具子女书面同意书。除此之外,投保后有30天的犹豫期。如果已投保但中途后悔了,可随时退保赎回房屋,但要承担一定费用。

        为了确保房屋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幸福人寿会与投保人共同选择和委托一家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充分保障老人权益。

        不少老人关心,如果房价涨了养老保险金怎么算?李传学说,目前“幸福房来宝A款”是一次性评估,在合同期内养老金保持不变。在计算老年人可领取养老金金额时,已经适当考虑了房产增值率,让老年人提前享受到房屋增值的利益,如果房产实际增值超过预计增值,超出部分也不归保险公司,而是归属相关权益人。如果房价下跌,养老保险金金额也不会下降,保险公司承担房价下跌风险。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受传统观念影响,以房养老保险在较长时间内会是一个小众产品,但它还是有市场的,空巢家庭等需要这样的产品。

        (《新华每日电讯》8.24 谭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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