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组织旅游的模式越来越火爆。在这种新的旅游模式里,个人在微信群或其他社交平台发起旅游项目,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凑够一定人数,不仅价格相对便宜,而且颇为灵活多样,吸引不少人参与。
个人通过微信组织旅游是否存在安全风险?曾供职于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刘女士说:“当然,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不做的原因。我也很怕出事,每发一条旅游信息,我都会在下面加一句人身安全自负,毕竟我是个人做,负不起责任”。据刘女士介绍,通过微信报名参加旅游的都是年轻人,几乎没有中年以上的游客。中年人都担心发生意外,只有年轻人渴望和同龄人出游,交到更多的朋友。
律师张洪指出:“现在除了一部分拼团游是完全不营利的,大部分拼团游或多或少存在经营性质,比如,推广、销售产品,赚取景区门票差价等。不过这种有经营性质的拼团游较隐蔽,表面上可能是以‘纯玩团’的形式出现,参加者往往被蒙在鼓里,但是一旦‘入坑’,不仅体验糟糕,由于组织者无资质,双方没有签订旅游合同,也恐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认为,既然这种新的旅游形式是适应社会需求而产生的,那么就必然有其受众群体,不能一出现就一刀切地禁止,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必要的规范以趋利避害至关重要。
(《法制日报》8.22 杜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