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国务院对户籍制度改革做了部署,要求到2020年使一亿人在城镇落户,目前看推进缓慢。我们的政策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也就是城市越大落户条件越严。但就业机会更多在大城市,而不是在小城镇。调查发现,三分之二的农民工在地级以上城市打工。这就出现了矛盾,小城镇户籍放开了,但就业机会有限;大城市就业机会多,但落户条件过严。
大城市要不要限制?实际上城市规模本身产生聚集效应,人口和资源向大城市集中有经济合理性,只有个别规模过大的超大城市才需要限制。导致城市规模过大,主要是行政性配置资源造成的。在一个省,省会城市比其他城市得到的资源更多,条件更优惠;从全国来看,北京比其他省会城市得到的资源更多,条件更优惠,这额外增加了这些城市的吸引力。这些问题要解决,主要不应靠限制落户,而是靠减少行政性配置资源,让市场起作用,公平规范地分配资源。
当前有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一些地方名义上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实际上并未改变两种人的差别待遇。名义的改变只是为了完成户籍改革的任务,使户籍改革的进展情况难以真正考核。这种名实不符的表面改革应当严格杜绝。中央政府应推一把,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户籍改革。
(《社会科学报》 8.3 王小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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