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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7月22日 星期六

    发现废墟之美

    《 文摘报 》( 2017年07月22日   08 版)
    长城

        在文物保护的实践中,不少部门已经注意到废墟保护问题,然而有些地方在对某些废墟遗址的保护性维修中仍然存在违背常识的操作,以致造成对重要文物遗址的破坏。究其原因,跟社会废墟审美意识的缺乏有关。

     

        石构建筑与废墟文化

     

        从历史上看,世界上的建筑——这里指的主要是大型的、有纪念价值的建筑——大致有两类:一类主要是用石头建造的,叫石构建筑;一类主要是用木头建造的,叫木构建筑。前者遍及世界各大洲,包括我国周边的东南亚和西亚诸国;后者则主要存在于中国以及朝鲜和日本。石构建筑由于材质的原因,不易腐朽或毁坏;即使因客观原因如雷击或战争等毁坏了,也能留下残垣断壁或曰废墟,几千年而不灭。木构建筑则不同,即使没有天灾人祸,也容易朽蚀,故千年以上的木构建筑遗存极少。

     

        由于这样的原因,国内外的建筑遗存就形成两种结果:石构建筑毁坏后留下的废墟,多少年后仍历历在目,好像真的成了“凝固的音乐”。它们辉煌的过去越来越勾起人们的怀念,而它们的悲剧性遭遇也越来越唤起人们的叹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残垣断壁在人们的心目中不仅不是垃圾,而且是宝贵的精神遗产,受到普遍的尊重和珍惜。这就形成一种文化,即“废墟文化”。废墟因受到尊重并受到保护,从而成为审美对象,继而产生“废墟美学”的概念。

     

        在欧洲,废墟文化在15世纪前后的文艺复兴时期获得一个契机:经历了上千年禁欲主义压抑的欧洲人,从新发掘的古希腊罗马时期建筑、雕塑、壁画、马赛克图案等艺术品的废墟中感受到了人性美的光辉和人体美的魅力,从而对废墟产生欣赏和爱惜之情。因此,欧洲历史上许多重要的建筑毁坏后,极少有原地重建的现象,而都将它们作为一个珍贵的时代标志予以尊重和保护。

     

        与此相反,我们中国的宫殿或庙宇毁掉了,就得赶紧在原址修复或重建,否则即使留下残垣断壁,也会很快被民间搬抢一空(这里指的是需要宫殿的时代)。无怪乎,在明代以前的几千年间,我们有那么多辉煌的宫殿建筑都没有留下一处像样的废墟遗址!因此我们的建筑文化中缺乏“废墟文化”,从而也缺乏对废墟美的认知和欣赏能力,就不足为怪了。

     

        珍惜我们的废墟资源

     

        然而,说我们中国不见废墟文化,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废墟或缺乏废墟资源。须知,我们是个有着悠久的“墙文化”的国家。不仅有万里长城,我们古代的几乎每个城池都有城墙,它们可都是石构建筑,有500到3000年的历史,大部分已沦为废墟。作为建筑单体,长城的原始工程量不仅超过国外任何古代的大型单体建筑,甚至超过任何一个国家的大型建筑的总和!再说,我国历代的皇家建筑和贵胄府邸并不全是木构建筑,像天坛祈年殿、故宫太和殿的须弥座以及天安门前的金水桥等是多么壮观的石构建筑。相信我国历代的宫廷建筑都有此类石基或石质构件。这从某些“复建圆明园”的热心人近年来先后对圆明园含经堂和九州清宴的开挖(不是发掘)也得到证实。至于历代的帝王和贵族的陵寝更不用说也都是石构建筑,甚至它们的墓前都有可观的“石人石马”一类的阵式。只是由于我们的国民缺乏废墟文化的观念,不把这些以点、圈、线的形式遍布全国的建筑废墟看作价值无比的文化遗产;加上以往缺乏有效管理,导致大量砖石被盗挖流散。

     

        1980年《保护、整修及利用圆明园遗址倡议书》和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人民文物保护意识开始觉醒。然而觉醒却必然有一个“睡眼惺忪”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出现吊诡现象,即“知道”要保护,却不知道“如何”去保护;“保护”的结果反而造成破坏!常见的现象是:很好的建筑遗存,本来只要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予以加固即可,但却被修葺一新。更有甚者,动辄铲除重建,仿佛古董也可以“涅槃”。

     

        殊不知,废墟的文物价值就在于其残破过程的历史真实性。正是这种真实性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因为它包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讯息,是活的历史化石或活的历史教科书。它能令人“发思古之幽情”,以至“怆然而涕下”。比如我每次从飞机上看到那蜿蜒于崇山峻岭中的长城废墟,脑子里就立刻浮现出许多画面:一个个朝代的一支支劳动大军从遥远的四面八方奔向茫茫大漠和高山险坡去挥洒血汗,多少个“孟姜女”拖儿带女哭奔寻夫,更有多少中华男儿的金戈铁马凭恃长城的屏障与入侵的敌人拼命厮杀……

     

        长城是中华民族保卫家园的伟大意志的体现,也是这个民族以“防御”为主、爱好和平的有力见证。它象征着中华民族的魂魄。那绵延21000余公里的巍巍屏障饱含着中华民族的血液,它的每处残垣断壁上的荒草杂树都是它身上鲜活生命的表征。然而现在有许多热爱长城的好心人,恨不得让整个长城“返老还童”,重建了一程又一程。殊不知,时间不会倒流,历史不可能重复。正像宇宙间的任何事物包括星球有生必有灭一样,长城的遗迹最后也会消失的,我们的责任是尽可能地延缓这一过程:出现裂缝的,立即予以弥合;发现有垮塌险情的,设法予以加固,并尽量保持它的年龄的刻痕,即沧桑感;已经荡然无存的,不要紧,铺上碎石,保持它的历史轨迹即可。至于大量已经垮塌了的,那就由着它吧,因为这无损其存在的价值,正像卢浮宫里那有名的断臂维纳斯和无头的胜利女神并不影响它们与完美的《蒙娜丽莎》一起成为卢浮宫的“镇馆三宝”。而如果给她们分别安上头、接上臂,她们还有这个地位吗?

     

        从建筑科学讲,任何建筑都是服从功能的需要而存在,不与功能相联系的建筑只是废土一堆。长城只有在冷兵器时代才有一定的防御价值。这些新建的长城不是出于国防的需要,没有了古长城防御功能的DNA,一千年以后也成不了文物。诚然,为了让今人领略一下当时长城的形制,如烽火台、城堞等,修复一两段未尝不可。然而现在复建的数量和规模完全超过需要。

     

        发展废墟美学,培育废墟文化

     

        废墟的特征是残缺,因此欣赏废墟美的前提是欣赏残缺美。在一般情况下这有违于人们的视觉感受。故而就有必要对美的概念加以外延,即美的对象不仅属于视觉、听觉或味觉,它还属于心灵的感觉和领悟。这是触及人的深层智性的一种反应。这样,美就不仅跟你的视觉、听觉的欣赏习惯有关系,还跟你的哲学思维有关系。

     

        日本有位现代作家叫厨川白村,鲁迅译过他的一部很有名的著作叫《出了象牙之塔》,其中有一篇文章,题为《缺陷之美》。厨川认为缺陷乃是人的与生俱来的宿命,因为“人类所做的事,无瑕的事是没有的”;他甚至认为,“人类是满是缺陷的永久的未成品”,而“这才好”。为什么呢?“正因为有暗的影,明的光这才更加显著。”厨川还用自然水与蒸馏水做比喻,说:“水之所以有甘露似的可贵味道者,岂不是正因为含有细菌和杂质的缘故么?不懂得缺陷和罪恶之美的人们,甚至用了牵强的计策,单将蒸馏水一般淡而无味的饮料,要到我们这里来硬卖,而且想从人生抢了‘味道’去,可恶哉他们,可诅咒哉他们!”这几句话用在那些竭力用假古董来“硬卖”,抢了人们欣赏真古董的“审美眼光”去的人们的身上不是再恰当不过么?

     

        须知缺陷美的观点并不是厨川白村的空谷足音,从2000年前的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到当代的钱锺书,都是他的先声或知音。前者认为“脸蛋生痣则更加俏丽”;后者在读到奥维德的这一观点时,引起共鸣,随即旁征博引,指出中外文学和文献中许多人对此英雄所见略同,其中19世纪英国著名散文家威廉·哈兹利特的一句名言颇可玩味:“任何事物若不带点儿瑕疵,很快就会显得无趣,要么就像是‘蠢善’。”这使我想起画家吴冠中先生的一句石破天惊的话:“美是一种邪气。”不是吗?比萨斜塔的美不正是在于它的“斜”吗?

     

        残缺美是废墟美的哲学前提。而废墟美是废墟文化的核心。一旦废墟文化在我们周围蔚然成风,我们无数的废墟遗址就有了牢固的保护墙。所幸我们处在一个急速发展的时代,随着文物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国人的废墟审美意识也在日益觉醒。就以对待长城废墟为例:如果说以“修旧如旧”的名义修复的司马台长城对于修旧如新的八达岭长城或慕田峪长城来说是一个进步,那么目前正在以“修旧如旧,随旧随残”的理念修缮的京郊箭扣长城则又超越司马台长城而向前迈了一步。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的文物保护意识的觉醒依然处于“睡眼惺忪”阶段,离完全觉醒显然尚需时日。

     

        残缺美意识的养成不仅是个理念的问题,它跟经常的耳濡目染和人文素养的提高密切相关。这不仅需要个人的努力,还必须等待环境的成熟,即这种审美意识的普遍觉醒。

     

        (《光明日报》7.21 叶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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